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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移动执法及电力设备巡检系统方案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一、方案背景

    近年来,各个政府执法机关都在加大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增进政府与民众关系的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但是近几年来违法犯罪事件依然频频发生,仍然反映出公安执法力度和警民关系严峻形势。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加快执法速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建设良好执法环境必须加强警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与“人性”,同时加大对破坏人民和谐生活的不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执法(或稽查)工作的开展和管理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大量的公安、交通、城管、质监、海关、工商、消防、药监、环保、文化等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需要在事发第一现场进行执法工作,而执法人员经常受制于时间、空间、设备、网络等因素,无法高效快速地开展工作。面对执法工作的新形势,现有的执法办公环境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执法机关的执法需求。如何在现场第一线随时调用稽查对象的历史资料、如何将新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上报、在碰到重特大问题时如何快速取得单位系统的有效支援等等,这些都成为了稽查人员面临的难题。

     移动执法解决方案可以将网上办公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延伸到手机终端,实现移动化。方便领导在外处理各类流程审批和邮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进行案件线索录入、案件线索处理和待办工作处理等执法工作的速度。

二、需求分析

   执法行业是一个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特点的行业。相应地,执法人员必须要有高智慧、高水平和高技术作为强大的支撑。一个完善的移动执法系统应能够满足以下一些需求:

1、警务信息查询需求

由于执法机关的工作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而目前的执法办公系统无法满足执法人员对实时查询相关案件的相关信息(如案件类型,案件来源,案件受理情况,案件详情,相关的文件,证据照片等等)的需求,从而不能使执法者迅速根据掌握的信息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导致不能随时随地获得公安业务信息的支持来解决通缉、协查、堵截、搜查等一线公安工作中的查询问题。

2、现场数据采集需求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需要进行现场取证、核查、记录日志,达到值勤、治安、交管、刑侦等目的。而执法机关原有的办公系统无法满足随时通过图像、视频、文字等形式记录案件并传输到执法的平台进行处理,以便信息沟通及时、顺畅的需求。

3、执法机关办公需求

   执法机关领导需要随时访问内部系统,了解实时动态并处理相关审批流程,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处于“不同地点的移动状态”,造成新的信息孤岛,使信息查询、数据汇报、急件处理等信息沟通和协作很难做到及时有效。

4、内部高效管理需求

  执法机关在加强内部人员体系的管理和政府建设方面,需求增长较快,而执法机关原有的办公系统无法完全满足对执法人员高效管理的需求。

三、解决方案

1、方案概述

    移动执法通过手机终端,可以在现场采集物证、查询企业和产品信息、确认产品真伪、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资质、历史案件、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进行处罚与教育,并可直接上传执法结果,便于领导随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移动执法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移动终端:个人、企业或执法人员等随身携带智能手机终端,配合终端应用软件,实现信息查询或无线远程执法和移动办公应用;
网络:包括有线和无线网络,主要为执法行业的智能终端提供安全、稳定的信息传输通道,以及与企业内网之间的安全通道;
手机适配服务器:通过应用集成接口与执法机构现有办公及业务系统整合,实现信息系统应用向移动终端的延伸。包括与企业内网系统的接口引擎、系统管理等功能,实现对移动执法行业的业务适配和移动化支持;
企业内网:主要包括执法机构内部的办公系统和其它应用系统等,是执法机构信息化的基础。

2、功能简介

   现场信息采集:基于智能手机终端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采集、编辑、初加工、传送、签发等功能,实现信息采集功能;实现前方执法人员与后方编辑部的互动功能;实现手机信息采集和其它信息采集手段的统一管理。
现场执法:发现问题后在可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执法工作,以最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移动办公应用:基于企业现有OA系统提供待办事项、移动邮件、企业通讯录、公告通知、信息传阅、信息推送和决策数据指标展现等功能。
公众服务应用:对于公众用户(个人、企业)可提供公众信息查询、公众意见反馈等功能。
扩展功能:基于智能手机终端可提供电子地图功能,进而实现GPS定位和导航功能;可提供远程获取和共享数据的功能,让彼此间可及时交换信息;可提供本地数据存储功能。
3、方案特点

(1).网络高速稳定,性能可靠。
(2).终端产品类型丰富。
(3).业务系统支持各种智能手机平台。
(4).部署起来速度快、能够实现与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无缝连接。
(5).扩大了工作范围,使一线执法人员从束缚中解脱,工作更自由。
(6).对于突发性事件的执法有突出效用,实现了快速响应,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时效性。
(7).可提高执法部门的办公效率,节约人力、车辆和办公管理资源,促进“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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